3月6日,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召開期間,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省律師協(xié)會副會長、一級律師劉玲,從律師職業(yè)的角度,暢談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依法治國重要論述的心得體會和實踐經(jīng)驗,并建議設立省民商事調(diào)解中心,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
從當選全國人大代表的那一天起,劉玲就擔起這份榮譽背后的分量和責任。她十分注重發(fā)揮自身的職業(yè)優(yōu)勢,把平時的工作調(diào)研、走訪思考以及老百姓的所需所求,都用精湛深厚的法律知識寫成了一份份議案和建議。
由于劉玲是江蘇代表團唯一的律師代表,她的議案引起了與會代表及媒體的關注。劉玲說,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高度重視非訴訟糾紛化解方式在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中的地位與作用,因此,她在多次調(diào)研的基礎上,撰寫了《關于民商事調(diào)解中心建設的分析報告》,從各方面詳細分析了建立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必要性,以及成立民商事調(diào)解中心的可行性。
劉玲告訴記者,律師和司法人員雖職責分工不同,但都是社會主義法治工作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都承擔著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保障法律正確實施、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使命。律師通過自己廣泛地接觸各階層,了解到各階層的不同聲音,了解到各階層的不同需求,也了解到各階層對社會的不同評價和看法。對于這些評價和看法,作為律師來說,是可以從法律角度分析其社會意義,從法律的角度分析哪些規(guī)定符合現(xiàn)實基本情況,哪些規(guī)定與現(xiàn)實基本情況脫節(jié)。律師通過自己對這些社情民意的分析,可以更好地有針對性地參政議政。
來源:江蘇法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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