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一期《21世紀經(jīng)濟報道》披露了中國高收入人群五花八門的避稅方式。比如一本盈利10萬元的賬,個人所得可輕易做成僅幾千元。一個年收入百萬元的私企老板,全年繳納的個稅可以不到1萬元。與“做賬”相關(guān)的行業(yè),既有行內(nèi)共通的“規(guī)定動作”,也有獨門絕技,在富人們和稅務機關(guān)之間,個稅規(guī)避看似成了一場“貓鼠游戲”,長年累月地上演著。
前不久,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個稅法草案時,有委員明確表示:“美國20%的高收入者交的個稅占到80%,而中國目前是40%的中等收入者交了60%的個稅?!薄案F人”交稅總量比“富人”多,這怎么看都有點反常,個稅征繳“富者寬、窮者嚴”肯定不是征稅制度本義,但從有些方面看,卻又是必須承認的事實。
避稅、嫁稅、逃稅、偷稅,手法不一,有的合法,有的違法。鉆政策空子的“避稅”,有些是合理的,但有些明顯采取了欺騙手段,是“逃”是“偷”而非“避”,可現(xiàn)實中很少有人因此受到嚴懲,于是效仿者自然越來越多,以至于不逃不避者被人視為另類。這樣的演變,監(jiān)管者難辭其咎。
說中國富人納稅意識不強,這是一個帶侮辱性的似是而非的說法。趨利避害是人的本能,不能說富人身上的道德血液比窮人少,關(guān)鍵在于征稅機體是否健康。第一要看稅負是否適當,正如荷蘭人所說,如果稅負過重,老實人也會變得不老實。第二要看監(jiān)管是否到位,處罰是否足以懲一儆百。那隨處滋生的“避稅空間”,肯定是權(quán)力缺位所致。報道中說,“很多地方稅務機關(guān)在檢查的過程中執(zhí)行得不夠嚴格”,這是為什么?
富人不只是商人,也可以是國企的高管,逃稅者也未必不懂法,也可能是律師。當社會的“精英”階層中,不少人也一心想著偷稅逃稅時,社會就得反思懲罰機制是不是出了問題。西方人說“只有死亡和納稅是不可避免的”,是強調(diào)征稅的強制性。一個年薪百萬的富人個稅不到一萬,這顯然是違背個稅法的,人們因司空見慣而覺得很正常,只能說明法律被當成了聾子的耳朵。
監(jiān)管不力才出現(xiàn)的“逃稅天堂”,是加劇財富分配不公的地獄。都說美國人納稅意識強,那是因為美國稅收執(zhí)法雷霆萬鈞,一旦被查出偷稅,會受到最嚴厲的制裁。因此,與其譴責富人“做賬”易,不如讓善使“棉花掌”的監(jiān)管者下功夫?qū)W會“降龍十八掌”。(洪信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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