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據可查還是趁火打劫 婚前房產“加名稅”引發(fā)社會集體焦慮
新華網武漢8月29日電(沈翀、汪彤)婚姻法新司法解釋實施后,連鎖反應首先集中到了婚前房產“加名稅”上,武漢、成都等城市先后被曝光對婚前房產征收超過3%的“加名稅”。是雁過拔毛、趁火打劫,還是師出有名、有據可查?“加名稅”再次觸發(fā)年輕男女對婚姻、對稅賦的集體焦慮。
百萬元房產要繳2萬元“加名稅”
近日,包括武漢在內的多個城市均表示對婚前房產要按比例征收“加名稅”。
據武漢市房產交易中心介紹,該市對房產證加名的征稅方式和辦理手續(xù)是按“贈予行為”對待。夫妻雙方約定各自持有該套房產的份額后,首先需要辦理公證手續(xù),再請專業(yè)評估公司對需要加名房產的市值進行評估,按贈予房產的手續(xù)辦理。此過程中,需要繳納契稅,具體計稅方式為“加名方持有房產的份額×加名房產評估出來的市值×婚前房產契稅稅率4%”。
按照這一規(guī)定,如果市民婚前購買的房子現(xiàn)值100萬元,要加上妻子的名字,雙方約定各享有50%權益,妻子獲得50萬元,按照這50萬元的4%征稅,需要繳納2萬元。公證費用是根據房子的面積計算,每平方米收費70元。
記者在武漢房產交易中心看到,盡管加名稅在茶余飯后以及網絡上的討論十分熱烈,但真正去房產交易中心付諸實施的并不多?,F(xiàn)場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暫時還未出現(xiàn)“加名潮”,只是最近有不少市民尤其是女性市民前來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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