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法官這一掐掐到了要害
日期:2006-04-18
作者:市律協(xié)宣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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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wǎng)廣東頻道 ( 2006-04-18 10:22:13) 來源:南方都市報 編輯:李智敏
這幾年,越來越多的人在說一個時髦的詞匯——法律共同體。他們倡導,所有受過法律教育的法律人應當組成一個獨立的共同體:一個職業(yè)共同體、一個相互認同的意義共同體,以共同的勇氣和能力來支撐我們的法治大廈。強世功博士還在《法律共同體宣言》中疾呼:所有的法律人,團結起來!
顯然,天津南開區(qū)法院的王學林法官并不屑于這樣的疾呼。盡管3月28日他是否真的毆打了另一法律人——北京的王令律師尚無定論,但他當天與前來為拆遷糾紛立案的王律師不團結、掐了王律師的脖子這一情節(jié),應該是有的。
這一掐,若是在普通百姓之間,自然是小事一樁,但是,放在一個法官和一個律師之間,事就大了。這不,近來不僅媒體連篇累牘報道,全國律協(xié)要為律師維權,還得勞駕最高法院院長肖揚專門為此批示。
這一掐,其實遠不僅是一個簡單的“律師執(zhí)業(yè)難”問題,甚至也無關法官耍官老爺派頭。要害的是,這一掐,掐出了當下行政法制的窘境。這一掐,極具符號意義,極有解讀、剖析價值。
這一掐,是掐在極度敏感的拆遷行政官司上。換了其他官司,比如離婚、版權或者購銷合同,法官絕對不會去掐律師的脖子;刑事案件,想必也不會;即便是一般的“民告官”案件,比如告公安局亂作為、工商局不作為等等,法官也犯不著掐別人的脖子。在這些案件中,法院相對超脫,一般來說,法官居中裁判就是了。
但是,拆遷案件可就不同了。它絕非一般的行政官司。誰都知道,現(xiàn)在有權拆人家房子的人,不管是以公司的面目出現(xiàn),還是以部門的招牌出現(xiàn),背后往往都有一雙看不見的手撐著。王律師代理的是11名被拆遷戶訴南開區(qū)建設管理委員會違法拆遷公告一案,區(qū)建管會自然秉承上級的意思,而且拆遷是因興建天津地鐵而起,沒準背后還不止是一個上級的意思。如此一來,你律師告拆遷違法,不就是讓我法官為難嗎?我說不受理,你還偏不干,非說讓我不受理也要開收條,這不是找抽嗎?
這一掐,掐到了當下行政法制的要害。可以說,“法院地方化”的積弊在拆遷案件中表現(xiàn)最為明顯?!缎姓V訟法》規(guī)定,行政案件一般歸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轄,但由于拆遷官司的被告大多是政府部門甚至是政府本身,而各級法院的經(jīng)費、人事實質上都掌握在同級地方政府手里,法院很難不受影響。于是,“拆遷官司立案難、審理難、勝訴難”也就不奇怪了。
從一定意義上看,到法院去告政府部門拆遷違法,不亞于去找二當家的訴苦。報道說,王法官掐王律師脖子前放言“我就是法院,法院就是我”,報道還說當時法院一位副院長也在場,這都非常耐人尋味。
這一掐,當然也把原本就極度脆弱的法律共同體給掐散架了,而散架的誘因則來自外力,即地方政府的影響。掐脖子的法官是天津的,被掐脖子的律師是北京的,這或許是天津的律師不敢接這案子,或許是被拆遷的百姓不相信當?shù)氐穆蓭?。這似乎喻示著掐與被掐只在本地與外地之間,天津的法律人已經(jīng)形成了共同體。不過如果真是如此,這卻是一個可怕的共同體,與真正的法律共同體背道而馳。真正的法律共同體,應該是所有的法律人合力一處,就是掐脖子,也該一起去掐別人的脖子。
眼下,最能檢驗法律共同體形成與否的試金石,恐怕就是拆遷案件了。當然,如果法院地方化的格局一日不改觀,法律共同體的形成也就一日不可言。否則,即便法官個人修養(yǎng)提高,明面上不掐了,也難保背地里或在實際審理時不掐律師的脖子。那種掐,可就是掐脖于無形了。 (郭光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