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黃岡市黃州區(qū)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原告徐建國律師訴被告武漢鐵路公安局麻城鐵路公安處非法查驗居民身份證一案,并預定于6月28日正式開庭。據(jù)悉,這是200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出臺后狀告公安機關違法查驗身份證的第一案。
起訴書中稱,今年5月23日,原告徐建國律師在麻城火車站出站時,麻城鐵路公安處車站派出所的三名警察要求檢查其居民身份證。原告徐建國提出,警察要嚴格依照居民身份證法的規(guī)定查驗居民身份證,既要說明理由又必須出示警察的執(zhí)法證件方可查驗原告身份證,但遭警察拒絕。隨后,被告又將原告帶至麻城火車站候車室值班室,原告到值班室后,被告關上值班室的門以訊問的口氣與原告談話,這時原告向被告說明了身份,并申明被告不要關門限制原告的人身自由,被告執(zhí)意不聽,原告提出依照法律規(guī)定要檢查身份證被告應先向原告出示執(zhí)法證件,被告仍然堅持不出示執(zhí)法證件。在僵持之下,原告將被告的警號寫下就將居民身份證交被告檢查。居民身份證檢查完畢后,被告還不將原告放行。在原告追問其原因時,被告才讓原告離去。原告認為警察強行查驗身份證的行為違法,遂到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狀告麻城鐵路公安處。
[版權聲明] 滬ICP備17030485號-1
滬公網(wǎng)安備 31010402007129號
技術服務:上海同道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技術電話: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術支持郵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師協(xié)會版權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