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趕赴武漢調查冒用駕照司機稱駕照是找熟人所辦
日期:2007-12-01
作者: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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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的肖女士日前遇到了這樣的怪事:2006年申請的駕照在2000年就被扣過分,而且7年來居然有38次違法沒有處理,累計扣分達60分,而被扣分的地點居然是駕照主人從來沒有去過的武漢,而她自己聲稱對于違法扣分之事一無所知。
本報訊(記者孫昌鑾)昨日,肖女士委托的律師赴武漢調查,找到了冒用肖女士駕照的一名出租車司機,而司機稱該駕照是找別人辦的,至于肖女士的駕照是如何被別人冒用的,目前尚不得而知。據(jù)悉,武漢公安部門目前正在著手調查此事。
肖女士自從知道駕照上有被扣60分的記錄后,整日都記掛著此事。由于自己沒空前往武漢,她委托了四川廣力律師事務所律師蒲虎去武漢替她處理。
昨日,蒲虎律師在武漢告訴記者,他目前已經到武漢交管局對此事進行了調查,了解到肖女士的駕照不但被扣了60分,還有6250元的罰款,由于長時間沒有繳納,還有5萬元的滯納金。至于為何長時間沒有告知肖女士違章信息,蒲虎轉述武漢交管局的回答是,由于外地司機所留地址不詳,所以沒有寄達違章信息單。而對于為何駕照能被扣到60分卻沒被發(fā)現(xiàn),蒲虎經調查后得知,這是由于當?shù)亟痪到y(tǒng)沒有聯(lián)網、信息不共享所致。
隨后,蒲虎找到了其中一個冒用肖女士駕照違章10多次的出租車司機,該司機稱駕照是找熟人所辦。據(jù)蒲虎分析,這些司機很可能是找當?shù)氐摹败嚧鞭k的。至于他們是如何弄到肖女士的駕照,目前尚不得而知。蒲虎說,他已經在當?shù)毓膊块T報案,公安部門表示將會抓緊時間破案,如果確認肖女士沒有違法,則被扣掉的分數(shù)和罰款及滯納金將會被轉移到違章車輛的駕駛員頭上。
肖女士表示,如果被扣的分數(shù)和罰款及滯納金能夠撤銷,她只希望武漢交管部門能夠及時填補這一漏洞。而如果這一事情不能及時得到解決,導致她在成都的違章處罰也不能撤銷,從而產生滯納金的話,她將追究相關部門的責任。
蒲虎律師認為,交管部門在尚未查明事實的情況下就對當事人進行行政處罰,與《行政處罰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政機關必須查明事實;違法事實不清的,不得給予行政處罰”的規(guī)定存在矛盾之處。此外,在這件事上,交管部門也沒有采取《行政處罰法》中規(guī)定的“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因此,蒲虎認為交管部門的處罰條例與上位法《行政處罰法》存在沖突之處。
昨天下午,記者致電武漢交管局宣傳處,該處人士強調,對于冒用他人駕照違章的事情,武漢交管部門今年7月就已推出新規(guī)定,對于武漢中心城區(qū)的駕駛員,接受電子眼處罰時必須使用一種設有個人密碼的電子信息卡,這樣就不易被冒用;而對于持非武漢市籍駕駛證,窗口交警對其開具處罰決定書后,當事人須先到銀行繳納罰款,再回交管窗口出示罰款收據(jù),交警再對車輛“電子眼”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