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男子編謊言,將女老板從密云連人帶車劫持到湖北,取走女老板銀行卡中的8萬元后,3人買機票讓女老板回京。
昨日,3名男子涉嫌搶劫罪在密云法院受審,他們稱自知犯法才送女老板返京。本案并未當庭宣判。
連人帶車劫到外地
昨日上午,嫌疑人吳某、張某和趙某站在被告人席上,最大的25歲,最小的19歲。
去年12月,吳某通過制作廣告牌事宜,結(jié)識一廣告公司老板朱女士。見朱女士打扮入時開著私家車,吳某便想弄點錢花。他找到張某和趙某一起干,三人合伙去買了電線和膠帶。
檢方指控,去年12月9日上午,吳某以做廣告牌為由把朱女士騙到密云縣巨各莊鎮(zhèn)蔡家洼村村南工地,等在此處的張趙二人用電線捆綁朱女士,并用膠帶封住嘴,扔進朱女士開來的速騰轎車后備廂內(nèi)。
隨后,三人開車將朱女士帶到河北省保定、湖北省武漢等地。3人翻走朱女士包內(nèi)的7000元現(xiàn)金,強行用朱女士的銀行卡取現(xiàn)8萬元。
據(jù)了解,張趙兩人各分得5000元,吳某為身在湖北的女友買了2.2萬元的首飾,給了女友及其家人5800余元。經(jīng)鑒定速騰轎車價值13萬元,涉案金額總價值22萬余元。
送人被控“搶劫既遂”
途中,朱女士一再懇求三人放了自己,3人商量后給她訂了武漢飛北京的機票,還給她打了輛出租車去機場。
庭審中,吳某稱:“我們知道犯法了,就想讓大姐(指朱女士)把車開走,大姐說路太遠開不動,我們就決定買機票送她回去?!?/p>
事后,吳某又把速騰轎車開回北京通知朱女士去取。
朱女士回京后立即報案。今年1月份,吳某等人被警方逮捕。三人被控搶劫財物數(shù)額22萬余元。
吳某的律師認為,搶劫中吳某并未對朱女士造成人身傷害,還買機票送她返京并返還汽車,希望法院從輕判罰。
但公訴人稱,這些行為是吳某等人將朱女士劫持到湖北后對被害人的處置,汽車雖已返還,但已屬搶劫既遂,不應(yīng)從輕或減輕處罰。
除搶劫朱女士外,吳某還被指控3筆詐騙事實共涉金額57萬余元。
公訴人認為,吳某數(shù)罪并罰應(yīng)判處15年以上有期徒刑,張某和趙某應(yīng)判10至15年有期徒刑。
本案昨日沒有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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