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認為,農(nóng)民工過河拆橋?qū)嵅粦?;另外有人認為,即使農(nóng)民工拖欠律師費,律師也不應破口大罵,有損“農(nóng)民工律師”形象。本報記者采訪了爭議中的周立太。
1.我的律所兩個月都沒發(fā)工資
新京報:個人資料顯示,你也是從農(nóng)村走出來的。
周立太:對!我是重慶開縣人,農(nóng)民!兄弟姐妹6個,我排行老二。只上過小學二年級。我是真正的農(nóng)民,只不過正好做律師這個職業(yè)。
新京報:這些年你代理了多少農(nóng)民工維權案?
周立太:我代理過的案子,北到黑龍江,西到新疆,遍布全國各地。我?guī)退麄円氐腻X大概有幾千萬。你注意,這是最少!我不說多,只說少。
新京報:可以透露一下你的律師費收入情況嗎?
周立太:去年深圳是134萬,重慶這邊不到100萬。但是所里現(xiàn)在確實是沒有錢。
律師無財政保障,無社會保障,無其他社會財務來源。我們就是通過給當事人提供勞動,收到報酬。住旅館給店錢,吃面條給面條錢,不收錢才不正常。重慶、深圳兩個所40多人,清早起來就要油鹽醬醋錢,這個找誰去?
我在網(wǎng)上罵人,是,我罵了。他們今天跑明天跑,搞得我工資都不能按月發(fā),重慶和深圳都兩個月沒發(fā)工資了。稅務局給老子登報,說老子欠款,這都找誰去???
有些人說,這個案件可以不收費。我邀請他到我的律師事務所來,只工作不給錢。他高尚,讓他來!
新京報:有人稱呼你“勞工保護神”,你的仗義是否包含減免費用?
周立太:我不是神,我就是個律師。我不是雷鋒,也不是“高大全”。我僅僅是個律師,拿人家錢財幫人家消災。我沒有那么高尚。我力量薄弱,所以希望得到廣泛承認,但我不希望當事人背叛我。
2.人窮,法律規(guī)則不能窮
新京報:對農(nóng)民工群體建立普遍的法律援助制度,你認為能否同時解決雙方的尷尬處境?
周立太:這個問題很復雜。其實,法律援助每個地方都有。但它面臨問題:現(xiàn)行法律援助機制下的律師不能滿足農(nóng)民工的需求。你想嘛,有法律援助,他來找我?!
新京報:能不能把拖欠的律師費看做必要風險?
周立太:誠信是個綜合指標。有些人在網(wǎng)上說,農(nóng)民工本身很窮,我認為,人窮,志不能窮,法律規(guī)則不能窮。不然,就可以去偷去搶!
新京報:農(nóng)民工本身是弱勢群體,你覺得律師和他們間是否也有強弱關系?
周立太:弱勢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我不認為他們是弱勢群體。律師和當事人,是平等委托關系,他委托我,我為他提供勞動。我們是平等的。
3.我要自己的錢很正常
新京報:你因為60多人案件拖欠律師費而罵人,有人質(zhì)疑此案中你收費過高。
周立太:有人認為我收費高。錯!不是高,是低!我?guī)退麄円?0萬,按照當初我們的合同約定,應該支付15%律師費。你注意,這不是集團訴訟,是60多件案子。按照現(xiàn)在物價局的有關規(guī)定,他們應該給我的是24萬(按60起,每起4000元計算),還不說報銷差旅費,生活住宿的事。
新京報:這個合同是按照什么規(guī)則簽訂的?
周立太:我是中國第一個推行風險代理的。為這個,我嘗盡了苦頭。這是把風險最大地轉(zhuǎn)嫁給了律師和事務所。很多當事人勝訴后不支付,或只支付少量律師費。
新京報:自己的首創(chuàng),給你帶來收不回律師費的麻煩?
周立太:唉,你信不信,我一天給你講一個這種故事,講到你頭發(fā)白了,你也聽不完!
新京報:那你10年來為什么還采用這種方式?
周立太:以前采用風險代理,第一個考慮,它對律師和律師事務所的責任心有種推動力量。勝訴才拿錢,律師一定會充分調(diào)查、搜集證據(jù),提高責任心。第二個考慮是,他們確實沒有錢交。
新京報:2004年以來,你退還過當事人150萬代理費。
周立太:有很多按規(guī)定是不用退的,但當事人來鬧事,坐在這兒(律師事務所)不走。派出所的人也來了,勸我把錢退了算了。
唉,以后我不做律師了我要把這些都寫出來。我是想跳樓的!我就是個“一言難盡的周立太”(此前電視臺為其制作專題節(jié)目的名稱)。
新京報:你這些年代理的勞工訴訟,已經(jīng)有500多萬律師費被拖欠?
周立太:對,大概幾百件。根本沒希望要回錢,也沒打算要。
新京報:以前你怎么處理律師費拖欠?
周立太:(有一個案子當事人欠了我律師費)我是打了官司的,效果很好,后來就把律師費給了。說實話,就是因為當事人距離我近一點,成本小。遠的只能算了。他們遍布全國各地,跟他們打官司,我要出差旅費、訴訟費,最后判了也執(zhí)行不了,我跟他們斗不起。
新京報:不是第一次遇到這事,為什么這次上網(wǎng)罵人?
周立太:我告訴你啊,我那天派的財會還有我弟弟,兩人開車去的,目的是要了錢發(fā)工資。去了以后,當事人對他們理都不理,我很氣憤。律師們拿不到工資,也有意見了,工作消極。我只能上網(wǎng)去罵,他不給。你不可能把他殺了。
新京報:你選擇在博客上去罵,應該不是想讓對方看到吧?
周立太:主要是想引起社會關注。關注這個現(xiàn)象?,F(xiàn)在呼吁保護農(nóng)民工權利,那么農(nóng)民工應該不應該講誠信。
不過,發(fā)了這個文,這兩天有兩三個人看到了給我打電話,其中一個說(本月)30日后支付律師費。
新京報:這是你意料之外的“收獲”?
周立太:……嘿嘿,那點錢還算錢!但他既然給了我錢,我就會公開去說,某某已經(jīng)給了該給的錢,這可以放心。
新京報:臟話也罵了,可能氣也出了,現(xiàn)在還有什么想法?
周立太:唉,一下說不清楚?,F(xiàn)在律師的權利,哪個來保護?律師事務所追討律師費,不僅是我們責任,更是社會責任和政府責任。他不僅損害律師利益,也損害法律進程,間接影響國家稅收。
新京報:有人說你打民工官司賺民工錢,同時還賺名,人家不給錢你罵人,這是出第二次名,質(zhì)疑你拿民工做出名的工具。
周立太:我要自己的錢很正常!我罵人才是我真正的性格,是真正的周立太!該我的就該我,該他的我一分不要,這是原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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