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總工會回應:應將帶薪休假寫入“集體合同”
據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報道,近日有調查稱,我國職場人僅3成能享受帶薪休假,時間是世界最短。中華全國總工會昨天(10日)強調說,應將帶薪休假寫入集體合同。
中華全國總工會保障工作部部長鄒震回應稱,《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guī)定,職工每年最長享受15天的帶薪休假。作為一個工作10年的職工,加上國家法定休假日、雙休日,他全年休息日應為125天,并非世界最短。然而,實際情況中確實存在“被自愿”不休假的情況。
鄒震:工會應該在推動建立集體合同制度中,下一步更加明確通過集體談判,將職工休假作為一條重要條款納入集體合同之中,通過制度的安排督促企業(yè)落實職工休息休假權利。
針對部分職工由于擔心工作受影響而不敢就休息權問題向單位爭取,工會將如何打消職工的顧慮呢?
鄒震:凡是遇到這種問題,工會要代表職工去跟企業(yè)方協(xié)商。如果企業(yè)方或者行政領導堅持不保障我們職工的休息休假權的話,一旦職工提起上訴或舉報,工作要給予支持,包括給予必要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我們也可以找勞動部門,如果上法院審理要求賠償的話,我們應該支持工人爭取他們應有的正當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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