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7月27日電(記者趙超)公安部27日召開全國公安機關堅決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電視電話會議。公安部副部長黃明在會上表示,要深刻吸取“7·22”事故教訓,采取強有力措施堅決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不符合安全技術條件的車輛一律不許出站、不許上路、不許營運。
7月22日,京珠高速河南省信陽市境內一輛嚴重超載的長途臥鋪客車在行駛途中發(fā)生燃燒事故,造成41人死亡、6人受傷。
黃明指出,要加強安全防范,嚴格交通管理,落實崗位責任,主動深入地進行排查整治,對重大安全隱患堅持“零容忍”“零懈怠”,對發(fā)現的問題不整改堅決不放過,采取堅決措施進一步嚴格車輛、道路、人員監(jiān)督管理和責任落實。
據了解,公安機關將采取四項措施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發(fā)生。
嚴格營運客車、危險品運輸車、貨車和校車的安全監(jiān)管。從嚴開展營運車輛特別是臥鋪客車的安全檢驗,堅決停運一批不合格的車輛,8月底前對所有營運客車、危險品運輸車、貨車和校車的安全狀況進行一次安全檢查,不符合安全技術條件的車輛一律不許出站、不許上路、不許營運。鼓勵和發(fā)動群眾舉報站外攬客、中途上下客等非法營運和違規(guī)客車。堅決落實安檢措施,杜絕易燃易爆危險物品進站上車。
嚴格高速公路、危險道路等重點路段的通行秩序管理。確保重點時段、重點路段有人負責、有人巡邏、有人管事。對容易發(fā)生事故的險橋險段、坡道彎道、臨水臨崖路段,以及山區(qū)公路、農村道路,要積極推動有關部門完善安全防護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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