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上書國務院稱:交強險每年存在400億暴利
日期:2007-09-14
作者:大河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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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廣州日報》報道,交強險“暴利”之爭又有續(xù)聞。昨天,因質(zhì)疑交強險存在“400億暴利”而備受媒體關注的北京首信律師事務所律師孫勇,上書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稱交強險“存在每年400多億元暴利”。孫勇在電話中向記者稱,這已是他對交強險暴利進行第三輪打擊的開始。
問題一
交強險存在400億暴利
孫勇在上書給國務院的題為《關于交強險存在每年四百多億元暴利的情況反映》中稱,根據(jù)公安部的通報,到今年一季度末,全國共有機動車輛1.48億輛,即使投保率為80%,每年保費收入也能達到830億元。
根據(jù)公安部的通報,近兩年道路交通事故為50萬起左右,死亡人數(shù)不到10萬人,受傷人數(shù)不到50萬人。即使考慮道路以外的交通事故及沒有到公安部門報案的輕微的交通事故,每年死亡人數(shù)也不會超過10萬人,傷殘人數(shù)也不會超過15萬人,受傷人數(shù)也不會超過80萬人,受損車輛也不會超過150萬輛。
按照目前保監(jiān)會公布的責任限額計算,每年死亡傷殘賠償金的賠付數(shù)額不會超過125億元,醫(yī)療費用的賠付額每年不會超過64億元,財產(chǎn)損失的賠付額也不會超過30億元,每年救助基金的賠付也不會超過3億元。以上四項合計,只有222億元。那么,目前交強險還會存在每年400多億元的利潤。
問題二
準備金暗藏百億元“節(jié)余”
孫勇指出,交強險提取的準備金中會暗藏著數(shù)百億元的“節(jié)余”。根據(jù)保監(jiān)會要求,交強險提取兩種責任準備金,未到期責任準備金和未決賠款責任準備金。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按照“1/365法”提取。這樣每年提取的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的數(shù)額大約在年度保費收入的50%左右。
按照保監(jiān)會規(guī)定費率,每年保費收入應該在1000億元以上,即使投保率為80%,也能有800多億元?!翱墒前凑宅F(xiàn)在的責任限額,每年的賠付總額也超不過200億元。根本沒必要提取高達400億元責任準備金。”
問題三
責任限額應提至5000萬
孫勇認為,交強險的責任限額過低,應與國際接軌,提高到5000萬元。他指出,目前大部分國家,保險責任限額是年度費率的數(shù)千倍,有的高達數(shù)萬倍,并在文中舉了德國、日子的例子,如德國每次事故的總賠償限額是車輛年保費的5萬~100萬倍??墒侵袊皇牵梗梗场保玻埃氨?。
如德國保險公司的交強險也實行最高賠付額,其中人身傷害不低于每人250萬歐元,車輛損失最高不低于50萬歐元。同時,根據(jù)事故性質(zhì),總賠償金額最高可達5000萬到1億歐元,單個人的人身傷害險最高賠償達800萬歐元。年保費從100歐元到2000歐元不等。
中國的交強險私人小轎車的費率為1050元人民幣。保險責任限額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5萬元人民幣,醫(yī)療費用賠償限額8000元人民幣,財產(chǎn)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人民幣。
根據(jù)上述數(shù)據(jù)計算,德國對每個人的人身賠償限額是年保費的1250~2.5萬倍,而中國為9.6~1160倍。德國每輛車的車損賠償限額是年保費的250~5000倍,而中國是0.33~40倍。德國每次事故的總賠償限額是車輛年保費的5萬~100萬倍,而中國是9.93~1200倍。因此,孫勇建議我國交強險的責任限額應提高到5000萬元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