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兼職調解員化解社區(qū)新矛盾
日期:2007-10-14
作者: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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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祝中國共產黨第十七次全國代表大會召開
高層講壇聚焦時代課題 基層踐行探尋發(fā)展路徑①
黨的十六大以來,中共中央政治局已就 經濟 、政治、法律、文化、科技、社會等方面的重大課題進行了44次集體學習,集體學習已經成為中央決策層的一項長期制度。
為慶祝黨的十七大的召開,本報特推出系列報道,反映北京在學習、貫徹、實踐這些重大課題方面所做出的努力。
毫無疑問,和諧社會是五年來最熱的主流高頻詞之一。2005年2月21日,中國社科院李培林研究員和景天魁研究員走進中南海,當日政治局集體學習的內容正是努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同在2005年,北京首批由律師兼職的人民調解員上崗,他們的工作正是以律師專業(yè)化的操作來調解日益增多和復雜的社區(qū) 糾紛 。顯然,隨著我們居住方式由原來的單位宿舍、“熟人社會”向商品房小區(qū)互不相識的新鄰里時代過渡,社區(qū)已經成為社會最基本的構成單元之一,構建和諧社區(qū)也因此成為構建和諧社會的基本單元之一。在這樣的背景下,兼職人民調解員的律師冉國穎走進了我們的視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