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幼兒園收費管理辦法》8月1日起實施
日期:2009-07-01
作者: 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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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只能收取四項費用,不得向家長收取贊助費、捐資費等……昨日,記者從鄭州市教育部門了解到,《鄭州市幼兒園收費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經(jīng)出臺,并將于今年8月1日起執(zhí)行。
不過,《辦法》對民辦幼兒園的收費標準沒有明確規(guī)定,具體可由園方自行確定。
現(xiàn)狀
幼兒園收費名目繁多
長時間以來,幼兒園收費名目繁多且價格不菲,缺乏有效監(jiān)管。
去年,鄭州市民劉先生送孩子去了西郊的一所幼兒園的早讀班,除一次性繳納2500元的學費外,還掏200多元買了套教材,一年幼兒園下來孩子的教育費已突破6000元。
在鄭州還有些幼兒園分出普通班和實驗班,實驗班收費每月近700元,比普通班高出200元,一年下來收費更高,“快趕上大學的費用啦”。
幼兒園變著法兒收費,美術、音樂、舞蹈、書法等二三十種興趣班要另外收錢,每個興趣班一學期收費大都在200元至250元之間。據(jù)了解,鄭州市大多數(shù)幼兒園都辦有各式各樣的興趣班,有的幼兒園更以“雙語幼兒園”、“外教執(zhí)教”、“珠心算協(xié)會分?!钡茸鳛檎猩u點。
條件稍好一些的幼兒園(場地相對寬敞、設施基本齊全的幼兒園)年收費均在3000元以上,一些冠名為“省級示范幼兒園”的設施較為齊全的幼兒園年收費大都在7000元左右,少數(shù)豪華幼兒園年收費接近2萬元。
此外,一些熱點幼兒園,由于招生名額有限,爭相去上的孩子多,幼兒園會趁機收取一筆不菲的贊助費或捐資費等。
新規(guī)
幼兒園只能收四項費用
為規(guī)范幼兒園收費,治理亂收費,鄭州市教育局、物價局等多個單位聯(lián)合制定了《鄭州市幼兒園收費管理辦法》,對鄭州市的幼兒園、幼兒班、學前班、幼兒藝校等學前教育機構的收費進行規(guī)范。
按規(guī)定,幼兒園只能收取四項費用,分別為托幼費、夜宿費、餐(點心)費和延時費,除此之外不能以任何名義攤派銷售各種資料和商品或代收其他費用。
據(jù)了解,托幼費(管理費和雜費)按月收取,主要用于保健室物品購置,保健衛(wèi)生預防接種,教職工工資、水電費,及幼兒教育需購置的教學用品、玩教具、辦公費等。
夜宿費按月收取,不滿半月的按實住天數(shù)分等級收取。餐(點心)費實行月初預收,月末按照幼兒入園實際天數(shù)多退少補。
按規(guī)定,晚托班(周一至周五)正常放園后兩小時以內(nèi)每月要收取30元的延時服務費,一個月內(nèi)參加晚托班不足半月的,按半月收取;超過半月的,按全月收取。雙休日按每人每天15元收取。
算賬
省示范園每月大概收550元
按鄭州市區(qū)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來看,省市級示范性幼兒園的托幼費每月350元,夜宿費100元,這兩項費用按月收取,餐(點心)費按天收取,不同套餐價格不同,其中三餐兩點每生每天7元,一餐一點每生每天4元。
“公辦園選全托的不多,夜宿費幾乎不用收?!编嵵菔泄艹菂^(qū)磚牌坊街幼兒園園長徐彩鳳說,市區(qū)的公辦園多是一級以上。
如果一個孩子上公辦省示范幼兒園,托幼費每月350元,每天兩餐一點每月150元,每月延時費30元,家長不選擇全托,也就是說不繳夜宿費,一個孩子每月“學費”需550元。孩子上一級園,不全托,每天兩餐一點,家長按時接送,一個孩子每月大概要460元左右。
如果假期幼兒園開班,家長可自愿參加,收費標準(不含伙食費)在已核定的同等級標準的基礎上上浮50%;未達規(guī)定入園年齡提前入園收取托幼費標準(小小班)在已核定的同等級標準的基礎上上浮15%,也就是說,省、市公辦示范園小小班的托幼費標準可在350元的基礎上增加52.5元。
除規(guī)定項目外,幼兒園不能以任何名義向家長收取贊助費、捐資費、建園費、特色教育費、冷暖氣費等其他任何形式的費用和實物。一級和一級以上的公辦園,需先在顯著位置公布收費項目和標準后才能收費。
民辦園的收費標準由幼兒園自行確定,一級(含一級)以上民辦園,需報市物價局備案,一級以下民辦園報所在縣(市)、區(qū)物價部門備案。
據(jù)了解,鄭州市有600多所幼兒園,完全意義上的公辦園僅40多所,僅占幼兒園總數(shù)的1/15。以管城區(qū)為例,全區(qū)有公辦園3所、民辦園近90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