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函的牽頭人是河南籍律師董正偉?!艾F在,我國存在嚴重的房地產虛假交易、價格欺詐、騙貸等危害金融經濟 http://action.utops.cc/click.jsp?adsId=121&adsLeagueId=5&adsUserId=1&siteId=27&siteLeagueId=5&siteUserId=21&scId=3&adsType=2&prices=1.11&checkCode=b8e0f5dd75&click=1&url=http%3A//www.totole.com.cn/&v=0&keyword=%u7ECF%u6D4E&s=http%3A//www.5s5w.com/jiaodian/200906/26-32989.html&rn=596549安全的行為,必須盡快盡嚴查處?!倍齻ι虉笥浾哒f。
【投訴】
6部委應果斷治理
房地產市場欺詐
這封長達4萬字的投訴建議函有40多頁,由陳東、吳玉蓮等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8名律師聯合 http://action.utops.cc/click.jsp?adsId=44&adsLeagueId=5&adsUserId=1&siteId=27&siteLeagueId=5&siteUserId=21&scId=3&adsType=4&prices=1.1&checkCode=5b68628310&click=1&url=http%3A//www.totole.com.cn&v=0&keyword=%u8054%u5408&s=http%3A//www.5s5w.com/jiaodian/200906/26-32989.html&rn=140887署名。
董正偉將本次行為命名為“律師團法律行動”。
昨天下午5時40分,董正偉向商報記者表示,該函件是當天下午1時許通過北京郵政快遞同時向6部委發(fā)出的。這6個國家部委分別是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人民銀行、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銀監(jiān)會和國土資源部。
“我關注房地產問題5年了,關注《住宅法》立法3年了,有深入研究。這不是一個草率和沒有準備的法律行動?!倍齻フf。
事實上,2008年的2月和10月,董正偉已先后兩次提交了《住宅法》立法建議稿。
本次法律行動的前一天——6月24日,律師團召開了動前研討會,董正偉介紹,各律師會上“義憤填膺”,對當前房地產虛假交易、價格欺詐、虛假宣傳 http://action.utops.cc/click.jsp?adsId=1&adsLeagueId=5&adsUserId=1&siteId=27&siteLeagueId=5&siteUserId=21&scId=3&adsType=2&prices=0.6&checkCode=1a7b4c8033&click=1&url=http%3A//www.totole.com.cn/&v=0&keyword=%u5BA3%u4F20&s=http%3A//www.5s5w.com/jiaodian/200906/26-32989.html&rn=73856、騙貸、假按揭、操控市場哄抬房價等做法十分不滿。
“我們的態(tài)度是,決不能任由開發(fā)商制造中國式的‘房地產泡沫金融危機’?!倍齻フf。
他相信,對于這次法律行動,“6部委將采取果斷措施治理房地產市場欺詐?!?/p>
【形勢】
11大原因要求政府
必須管好地產業(yè)
這顯然不是一次喜樂融融的研討會。
董正偉表示,研討時,他們8人組成的律師團,對我國房地產市場監(jiān)管部門不積極的監(jiān)督執(zhí)法表示了批評和不理解,同時對現有法律法規(guī)沒有懲戒開發(fā)商虛假交易、騙貸等投機行為表示遺憾。
因為他們一致認為,我國已頒布的《價格法》、《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廣告法》和相應金融監(jiān)管規(guī)章制度,“是可以嚴厲打擊現階段房地產投機欺詐、哄抬房價、騙貸等違法經營行為的。”
針對我國當前的房地產市場,8位律師從法律、經濟、民生、金融安全、國際形勢等多個角度陳述了11個必須為之的理由。
在措辭上,他們使用了“嚴峻”這兩個字。商報記者注意到,這是11個看起來都相當宏大的理由,比如他們提到了“ 房地產虛假交易價格欺詐騙貸誤導消費者危害金融經濟安全,房價合理下調有利于房地產業(yè)和經濟良性發(fā)展,‘華爾街金融風暴’戳穿了‘房地產泡沫GDP’時代,華爾街危機中國經濟贏在不與國際接軌……”等內容。
董正偉們還提到,“房地產救市”等同于“自掘墳墓”。
【期待】
6部委要合力擊碎
“高房價陰謀或陽謀”
那么這封投訴建議函都寫了些什么呢?
“都是建議?!倍f。
商報記者查看這份建議函發(fā)現,其第一條建議針對的是國家發(fā)改委,相關表述是:應在全國范圍開展對房地產交易中虛假交易、價格欺詐等行為的執(zhí)法活動,沒收違法所得并處5倍罰款。
該建議函的第二條針對的國家工商總局,相關表述是:應在全國范圍對房地產經營者虛假廣告宣傳、合同欺詐、誤導購房者交易行為開展執(zhí)法活動,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5倍罰款。
對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的建議,董正偉等律師提出,應在全國范圍開展配合相關執(zhí)法機構的執(zhí)法活動,規(guī)范交易行為,對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取消市場準入資格。
此外,建議函還提出“積極推動《住宅法》立法”。
商報記者掌握的情況是,此前的2008年2月13日和10月份,董正偉已先后兩次向全國人大和國務院提出了《住宅法》立法建議。
不過這一回,董正偉將《住宅法》建議稿更名為了《住房保障法》,并完善了有關條文。
“我們期待全國人大、國務院盡快制定《住房保障法》,以保障每個公民的基本住房權益,完善房地產市場監(jiān)管法律制度,徹底杜絕房地產的投機、欺詐、騙貸等行為?!倍f。
這份建議函寫到:6部委應該重拳出擊,粉碎少數開發(fā)商聯合商業(yè)銀行編制的“高房價陰謀或陽謀”。
[版權聲明] 滬ICP備17030485號-1
滬公網安備 31010402007129號
技術服務:上海同道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技術電話: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術支持郵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師協會版權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