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0日下午,虹口律工委、上海蘭迪律師事務所聯(lián)合舉辦“虹律智行”律師沙龍系列之“新《公司法》下的股東出資義務和責任”主題培訓。本次培訓以線下+線上的方式進行,特邀上海蘭迪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蘭迪金融部副主任孫賢律師主講,吸引了眾多律所及企業(yè)的專業(yè)人士積極參與,共同探討新《公司法》下與股東出資義務和責任相關的法律實務問題。
在培訓中,孫賢律師對新《公司法》中關于股東出資義務及其相關責任的修訂內容進行了詳盡的解讀。孫律師認為,新《公司法》下的股東出資義務,簡而言之,即股東需按期足額繳納出資,并依法公示。對于出資期限的調整,孫律師針對存量公司提出了切實可行的建議,強調應依據具體情況靈活調整出資期限或采取減資等措施。此外,對于非貨幣出資的復雜問題,孫律師亦進行了深入剖析,詳細解讀了出資的具體要求、所需履行的程序及稅費處理等方面的內容。
緊接著,孫律師系統(tǒng)梳理了新《公司法》中與股東出資相關的責任體系,并對股東失權制度、股權轉讓出資責任及股東出資加速到期制度等重點內容進行了深入探討。他指出,股東失權制度相較于傳統(tǒng)的權利限制制度,無需股東會決議,且適用范圍廣泛,但其實際效果仍需通過實踐檢驗。在探討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的出資責任時,孫律師強調,新法明確規(guī)定了在股東未屆出資期限即轉讓股權的情況下,受讓人承擔首要出資責任,轉讓人承擔補充責任,這一變化要求股權轉讓人務必警惕潛在風險。最后,孫律師結合具體案例,對股東出資到期加速制度進行了深入剖析,指出新規(guī)定刪除了“具備破產原因”的條件,使法院在審查時無需再關注公司的資產負債狀況,這一變化無疑為司法實踐帶來了新的啟示。
培訓結束后,孫律師與在場的律師們進行了熱烈的交流。作為基礎性法律之一,公司法的學習對于每位律師都至關重要。參與培訓的律師們紛紛表示,通過本次學習與交流,他們不僅加深了對新《公司法》的理解,也提升了處理相關公司法律事務的能力。
“虹律智行”作為虹口律工委精心打造的律師業(yè)務培訓品牌,旨在提高法律服務品質、涵養(yǎng)法治精英。通過培訓,為地區(qū)法治進步貢獻力量,也為正在崛起的虹口北外灘國際法律服務港培育更多的法律精英。未來,“虹律智行”將繼續(xù)發(fā)揮其在律師業(yè)務培訓領域的引領作用,為社會的和諧穩(wěn)定與持續(xù)發(fā)展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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