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師張新維(BLOG)起訴百度侵犯其名譽權一案已于7日判決,張新維勝訴,百度被判于30日內在全國公開發(fā)行的媒體刊登向張新維的致歉聲明
新浪科技訊 2月9日消息,北京律師張新維(BLOG)起訴百度侵犯其名譽權一案已于7日判決,張新維勝訴,百度被判于30日內在全國公開發(fā)行的媒體刊登向張新維的致歉聲明。
2006年11月6日,張新維向北京海淀法院提起訴訟,起訴百度侵害其名譽權,要求百度公開道歉。張新維表示,百度公司曾對外聲稱張新維敲詐百度公司100萬,張新維稱這是“公然捏造事實、編造謊言肆意對本律師進行人身攻擊”,因此才提起訴訟。
此前張新維已經與百度有數(shù)起官司往來,2006年6月,張新維以“競價排名單方面漲價”為由起訴百度,2006年7月雙方和解。張新維隨后曾代理起訴百度的其他訴訟,百度企業(yè)市場部總監(jiān)舒迅曾表示,“張新維騙取了百度的一個合作協(xié)議,然后拿著這個合作協(xié)議欺騙其它百度客戶起訴百度?!钡珡埿戮S對此予以否認。
百度于2006年9月21日起訴張新維“捏造事實惡意宣傳、違反協(xié)議、侵犯商業(yè)秘密”,2006年10月31日,張新維對百度第二次提起訴訟,稱自己并未違反和解協(xié)議,是百度自己違反了和解協(xié)議,并要求百度賠償違約金共計70萬元。
2006年12月20日,海淀法院對百度訴張新維案作出一審判決,張新維敗訴,賠償百度50萬元,并承擔訴訟費1萬余元。12月25日,海淀法院對張新維訴百度案作出判決,張新維再次敗訴。
期間,2006年11月6日,張新維的三次起訴百度侵犯其名譽權,要求包括百度停止侵權、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他強調他并沒有要求百度支付賠償金。
2月9日,張新維表示,此前敗訴的2個案子他都已經提起上訴,目前尚在審理過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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