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精品国产99久久久久久红楼,欧美高清另类,欧美日韩中文在线观看,久久激情精品,91视频导航,亚洲欧美日韩一级,巨人精品福利官方导航

申請實習證 兩公律師轉社會律師申請 注銷人員證明申請入口 結業(yè)人員實習鑒定表申請入口 網上投稿 《上海律師》 ENGLISH
當前位置: 首頁 >> 業(yè)務研究 >> 專業(yè)委員會 >> 知識產權專業(yè)委員會 >> 案例評析

美影廠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案

    日期:2018-03-21     作者:丁華

【案情簡介】

原告美影廠訴稱,原告系木偶動畫系列片《阿凡提的故事》的著作權人,該系列動畫影片拍攝于1979年至1989年期間,故事根據流傳于新疆民間的《阿凡提的故事》改編。影片曾獲1980年第三屆中國電影“百花獎”最佳美術片獎、1994年全國少數民族題材電影“騰龍獎”美術片一等獎。原告購得由被告電子出版社出版、被告曲建方繪制的《阿凡提經典漫畫》和《阿凡提故事精選》圖書兩冊,上述圖書封面及內容上使用了木偶動畫系列片《阿凡提的故事》中阿凡提、巴依老爺及小毛驢的人物形象。原告認為,包括木偶立體造型和靜態(tài)平面造型的阿凡提、巴依老爺及小毛驢人物形象的著作權屬原告所有,被告未經許可,擅自使用原告享有著作權的木偶動畫《阿凡提的故事》中的人物形象用于盈利,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原告訴請判令被告停止侵權,停止銷售和使用侵權產品,并向原告支付賠償金。

被告委托本所律師代理其應訴提出反訴并提起上訴。一、二審判決認為,根據涉案作品的創(chuàng)作背景和過程、當事人行使涉案作品著作權的行為及其真實意思表示,并考慮公平、誠信等因素,涉案角色造型美術作品的著作財產權由美影廠和曲建方共同享有,美影廠的訴訟請求和被告的反訴請求以及雙方的上訴請求均不予支持。

【代理意見】

被告代理律師認為,本案系著作權侵權糾紛,主要爭議焦點為:(1)涉案角色造型是否構成可以單獨使用的美術作品;(2)涉案角色造型的著作權應歸屬于美影廠還是曲建方。

一、關于涉案角色造型是否構成可以單獨使用的美術作品。

1978年曲建方在擔任木偶片《阿凡提—種金子》的美術設計期間創(chuàng)作完成了阿凡提、巴依老爺及小毛驢等平面人物美術形象,是該等美術形象的創(chuàng)作者。根據該等美術形象制作的立體偶,僅是平面美術作品的復制品。涉案角色造型先于電影形成,作為美術作品,具有獨立的審美價值,是可以獨立于影片使用的作品。

二、關于涉案角色造型的著作權應歸屬于美影廠還是曲建方。

1979年620日,曲建方在木偶片《阿凡提—種金子》公開發(fā)行之前首次將阿凡提等美術形象在《新少年》期刊上發(fā)表。當時美影廠對創(chuàng)作人員沒有實行酬金制,為拍出優(yōu)秀的美術片作品,鼓勵藝術家創(chuàng)作出優(yōu)秀的美術人物形象,美影廠認可創(chuàng)作人員對外投稿并獲得稿酬。之后,曲建方不斷以阿凡提等美術形象對外投稿,在期刊雜志上公開發(fā)表阿凡提等美術形象,署名作者為曲建方,并擔任導演和美術設計拍攝《阿凡提的故事》十三集木偶動畫片,直到19891月離職。曲建方離職后,一直致力于推廣阿凡提等人物形象,并積極主張和行使阿凡提等美術形象作品的發(fā)表權、署名權、復制權、改編權、攝制權等權利,主要包括:1990年曲建方在大連阿凡提國際動畫公司拍攝了《阿凡提新傳之不聽話的狗》;2004年至2012年期間,曲建方與電子出版社合作出版了眾多阿凡提等美術形象系列圖書;自2004年起,曲建方將阿凡提美術形象許可給眾多企業(yè)使用,并授權他方制作三維動畫的阿凡提形象;2005年和2007年曲建方針對侵權行為積極進行維權,相關法院的民事判決均確認阿凡提等美術形象的著作權歸屬于曲建方;2010年左右曲建方授權上海阿凡提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拍攝了六集《老小阿凡提》。在著作權法頒布前,阿凡提等美術形象的自然權利均由曲建方行使,美影廠僅在電影領域使用阿凡提等美術形象,從未單獨主張和行使過阿凡提等美術形象的著作權。在著作權法頒布后,曲建方于1996年辦理了阿凡提美術形象著作權登記,積極行使

阿凡提等美術形象著作權,美影廠繼續(xù)在其美術電影業(yè)務范圍內行使對阿凡提系列美術片的著作權,維權領域也限于動畫電影的整體著作權,曲建方與美影廠正是按照著作權法的規(guī)定各自行使權利。美影廠明知曲建方已進行著作權登記、大量發(fā)行阿凡提等美術形象系列圖書、對外廣泛授權使用阿凡提等美術形象,并且相關法院的生效民事判決已確認阿凡提等美術形象著作權歸屬于曲建方,卻沒有采取任何要求確權或維權的法律行動,也沒有單獨行使過阿凡提等美術形象的著作權,說明美影廠認可涉案美術形象屬于職務作品,著作權歸屬于曲建方。法人作品的署名權歸屬于法人,而1980年由美影廠編輯的《中國美術電影造型選集》中明確阿凡提美術作品作者是曲建方,且阿凡提等人物形象美術作品體現(xiàn)的是高度個人化的藝術創(chuàng)作行為,創(chuàng)作過程反映的是曲建方的個人意志,故涉案美術作品不是法人作品。涉案美術作品的完成與成功主要取決于作者的智力創(chuàng)作活動及藝術造詣,不屬于主要利用單位物質技術條件創(chuàng)作的“特殊職務作品”,法律、法規(guī)及曲建方與美影廠之間也沒有涉案美術作品著作權歸屬于美影廠的規(guī)定或約定,故涉案美術作品不存在著作權法規(guī)定的“特殊職務作品”的情形,屬于“一般職務作品”,著作權由作者曲建方享有,美影廠有權在其業(yè)務范圍內優(yōu)先使用。1986年起美影廠對創(chuàng)作人員實行酬金制,給予創(chuàng)作者遠高于工資數額的酬金,而曲建方創(chuàng)作阿凡提等美術作品在此之前,在此之后曲建方也沒有因創(chuàng)作涉案美術作品獲得任何額外的獎勵、酬金或補償;19891月曲建方被迫從美影廠辭職,脫離體制,未享受到體制內的職工分房,也未享受到作為1988年第一批高級職稱美術設計師退休后本可享受的老干部醫(yī)保等福利待遇;阿凡提等人物形象之所以能夠成為家喻戶曉、深受觀眾喜愛的美術形象,其整體形象及知名度很大程度上歸功于三十年來曲建方不斷地對外使用或授權他人使用該等人物形象;綜合上述因素,從公平角度出發(fā),也應當由曲建方享有涉案美術作品著作權。

【判決結果】

一審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和被告的反訴請求,認為原被告雙方共享涉案角色造型著作權中的財產權。

二審法院維持一審判決,駁回了雙方的上訴請求。

【裁判文書】

一、二審法院認為,本案爭議焦點為:(1)涉案角色造型是否構成可以單獨使用的美術作品;(2)涉案角色造型的著作權應歸屬于美影廠還是曲建方。

一、二審法院認為:

(一)涉案角色造型構成可以單獨使用的美術作品。

從涉案影片的創(chuàng)作過程看,是先形成了角色形象的平面造型,然后制成立體的木偶投入拍攝才形成了最終的美術電

影。涉案角色造型創(chuàng)作者首次通過手繪的方式,運用線條、色彩等美術元素,并結合夸張、神似、變形等手法形成了特定化、固定化的涉案角色造型,具有審美意義和獨創(chuàng)性、可復制性,符合我國《著作權法》規(guī)定的美術作品的構成要件,應當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涉案角色的木偶立體造型系對平面角色造型的復制,不構成新的美術作品。

我國《著作權法》第十五條第二款規(guī)定,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chuàng)作的作品中劇本、音樂等可以單獨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權單獨行使其著作權。本條規(guī)定雖然僅例舉了劇本、音樂兩類作品,但由于涉案角色造型先于電影形成,作為美術作品,具有獨立的審美價值,且可以從電影中抽離出來使用。

(二)涉案角色造型著作權的財產權由美影廠與曲建方共同享有。

涉案角色造型創(chuàng)作于《著作權法》施行之前,當時著作權法律制度尚未建立,因此,對涉案角色造型創(chuàng)作完成時的

權利歸屬的確認,并不宜直接適用現(xiàn)行《著作權法》對職務作品的權利歸屬所確定的判斷標準,否則可能會導致判斷結論與當事人的實際預期不一致的結果。涉案角色造型創(chuàng)作完成時,社會公眾普遍缺乏著作權保護意識,曲建方作為美影廠的職工,在沒有其他約定的情況下,根據其職責所在完成工作任務所創(chuàng)作的成果歸屬于單位,符合當時社會公眾的普遍認知。但本案的特殊性在于美影廠和曲建方通過訴訟主張涉案角色造型作品著作權的歸屬是在涉案作品創(chuàng)作完成的三十余年后,因此,對涉案作品著作權歸屬的確定除應當考察作品創(chuàng)作完成時的社會、法律和制度背景外,還應當深入探究自作品創(chuàng)作完成至美影廠提起本案訴訟整個期間當事人對涉案角色造型的使用支配、權利主張及其真實意思表示,并結合公平、誠信原則來進行綜合審查判斷。其一,從涉案角色造型的使用來看,涉案角色造型創(chuàng)作完成后,美影廠將其投入了涉案影片和后續(xù)影片的拍攝并出版發(fā)行了相關音像制品,另還曾許可他人在銀行卡上使用涉案角色形象;而曲建方在涉案影片公開發(fā)行前,即使用涉案作品在期刊上發(fā)表連環(huán)畫和形象插圖,后又持續(xù)以涉案作品對外投稿并在公開出版物上發(fā)表,使用或授權他人使用阿凡提等角色形象拍攝動畫片,將阿凡提等角色形象授權他人在產品包裝、廣告宣傳及手機動漫項目等載體上使用;其二,從當事人對涉案角色造型的權利支配和主張來看,曲建方于1996年取得“阿凡提”美術作品著作權登記證書;美影廠和曲建方均因他人未經授權使用涉案角色形象而以提起訴訟的方式主張過權利,也分別被相關法院確認為涉案角色形象的權利人,曾有媒體對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一起曲建方以他人擅自使用阿凡提形象侵犯其著作權為由提起的訴訟作了報道;至本案訴訟前,美影廠和曲建方從未就涉案角色形象向對方主張權利,尤其是在共同經歷上海市浦東新區(qū)人民法院(2008)浦民三(知)初字第449號案件的審理及美影廠得知曲建方就“阿凡提”美術作品進行著作權登記后,依然沒有向曲建方主張權利;其三,從涉案角色造型作品的知名度和內涵價值來看,其最初確實直接受益于美影廠將其投入涉案影片及后續(xù)影片的拍攝、發(fā)行及通過發(fā)行音像制品等形式傳播,涉案影片的獲獎也進一步提升了涉案角色造型的知名度和價值;而曲建方以各種方式持續(xù)使用涉案作品,不僅豐富了涉案作品的內涵,且其使用或授權他人使用阿凡提等涉案角色造型作品拍攝的影片的獲獎同樣也對提升涉案角色造型的知名度和價值作出了一定的貢獻。綜合上述事實,自涉案角色造型作品創(chuàng)作完成至美影廠提起本案訴訟長達三十余年的期間內,美影廠與曲建方各自使用涉案作品的共存狀態(tài)是客觀存在的事實,美影廠在知道上述事實的情況下,一直未表異議也未主動啟動救濟程序向曲建方主張權利,此種狀態(tài)已足以使曲建方信賴其可以作為涉案作品的著作權人行使和支配相關權利。且如前所述,曲建方持續(xù)支配和使用涉案作品的行為同樣也對涉案作品的知名度和內涵價值作出了貢獻,因此,此種情況下若將涉案作品的著作權財產權歸屬一方當事人單獨享有,顯然會導致權利失衡,也有違公平原則。原審法院基于當事人對涉案作品著作權的行使情況,并考慮公平、誠信等因素,確認涉案角色造型美術作品的著作權財產權由美影廠和曲建方共同享有,并無不當。

綜上所述,一審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和被告的反訴請求,認為原被告雙方共享涉案角色造型著作權中的財產權,二審法院判決維持一審法院判決。

【案例評析】

涉案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歸屬問題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涉案角色造型創(chuàng)作于《著作權法》施行之前,當時著作權法律制度尚未建立,因此,對涉案角色造型創(chuàng)作完成時的權利歸屬的確認,并不宜直接適用現(xiàn)行《著作權法》對職務作品的權利歸屬所確定的判斷標準,否則可能會導致判斷結論與當事人的實際預期不一致的結果。涉案角色造型創(chuàng)作完成時,社會公眾普遍缺乏著作權保護意識,曲建方作為美影廠的職工,在沒有其他約定的情況下,根據其職責所在完成工作任務所創(chuàng)作的成果歸屬于單位,符合當時社會公眾的普遍認知。但本案的特殊性在于美影廠和曲建方通過訴訟主張涉案角色造型作品著作權的歸屬是在涉案作品創(chuàng)作完成的三十余年后,因此,對涉案作品著作權歸屬的確定除應當考察作品創(chuàng)作完成時的社會、法律和制度背景外,還應當深入探究自作品創(chuàng)作完成至美影廠提起本案訴訟整個期間當事人對涉案角色造型的使用支配、權利主張及其真實意思表示,并結合公平、誠信原則來進行綜合審查判斷。

【結語和建議】

       上海知識產權法院認為該案判決綜合衡量了歷史、現(xiàn)狀等因素,根據“歷史、公平和現(xiàn)實”的處理原則,公平合理地解決糾紛,實現(xiàn)個人與集體利益的平衡,系法院在判定特殊歷史時期創(chuàng)作的動畫角色權利歸屬問題的有力探索。



[版權聲明] 滬ICP備17030485號-1 

滬公網安備 31010402007129號

技術服務:上海同道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技術電話: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術支持郵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師協(xié)會版權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