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司法局兼職政府法律顧問選聘公告
日期:2015-06-05 閱讀:6,489次
上海市司法局公告
第 2 號
上海市司法局決定向社會公開選拔聘任兼職政府法律顧問,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兼職政府法律顧問人數和工作范圍
兼職政府法律顧問9名,其中法學專家3名、專職執(zhí)業(yè)律師6名。工作范圍主要包括:
(一)研究市司法局有關法治政府與依法行政制度方面建設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參與市司法局有關立法活動,代擬立法草案,對規(guī)范性文件審查并提出相關法律意見;
(三)參與市司法局有關重大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案件的辦理活動,提出相關法律意見;代理應訴重大、復雜或者專業(yè)性強的行政訴訟案件;
(四)參與市司法局有關重大法律事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標的50萬元以上或者專業(yè)性較強的合同法律審查、重大行政決策法律風險評估等)辦理,提出相關法律意見;
(五)其他市司法局認為有必要由政府法律顧問處理的法律事務。
二、兼職政府法律顧問的受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思想政治素養(yǎng)良好,未曾受過刑事處罰和行政處罰;
(四)未在兩個以上行政機關擔任法律顧問;
(五)法學專家具有有關專業(yè)正高以上職稱,在司法行政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監(jiān)獄管理、戒毒管理、社區(qū)矯正管理、律師管理、公證管理、司法鑒定管理、法律援助管理等)、行政法學等專業(yè)領域具有一定的社會影響力,且5年內未受到人事或者紀律處分;
(六)專職執(zhí)業(yè)律師在本市律師執(zhí)業(yè)10年以上,在司法行政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監(jiān)獄管理、戒毒管理、社區(qū)矯正管理、律師管理、公證管理、司法鑒定管理、法律援助管理等)、行政法學等專業(yè)領域具有一定的社會影響力,且5年內未受到行業(yè)處分。
三、選聘組織
市司法局成立兼職政府法律顧問選聘委員會(以下簡稱選聘委員會),由市司法局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領導及局辦公室、政治部干部處、法制處、計財處、律管處、市律協(xié)秘書處負責人組成。選聘委員會下設工作小組,工作小組設在市司法局法制處。
四、報名程序
(一)報名時間
2015年6月15日起至6月30日止。
(二)報名方式
采用個人報名與所在單位推薦相結合方式。
1.個人報名
(1)在上海司法行政網(http://www.justice.gov.cn)、東方律師網(http://www.weihe4245.com)下載《上海市司法局兼職政府法律顧問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
(2)書面填寫《報名表》并附相關職稱、執(zhí)業(yè)證書、榮譽稱號等證明材料;
(3)在報名期限內將上述報名材料,郵寄至:本市漕寶路38號1713室,郵編:200030,上海市司法局兼職政府法律顧問選聘委員會工作小組收。
2.所在單位推薦
由推薦單位負責填報《報名表》,并加蓋公章。相關報名材料及郵寄地址同上。
五、審查與聘任
(一)報名審查與遴選
1.選聘委員會工作小組負責兼職政府法律顧問的報名資格審查與初選;
2.在初選的基礎上,選聘委員會工作小組按照差額原則形成兼職政府法律顧問候選名單,提交選聘委員會評審、遴選;
3.選聘委員會按照公平競爭、擇優(yōu)選聘原則,提出建議聘任人選,報市司法局局長批準。
(二)簽約并頒發(fā)聘書
對決定聘任的兼職政府法律顧問,市司法局與其簽訂聘任合同,明確聘任人員具體的工作職責以及相關權利義務,并頒發(fā)聘書。
報名咨詢及政策咨詢電話:24029799、64742978(市司法局法制處)。
上海市司法局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