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幫助廣大律師及時更新專業(yè)知識,提高專業(yè)化服務水平,了解公司立法與司法的最新進展,準確適用法律,解決執(zhí)業(yè)實踐中的熱點、難點問題,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決定于2010年10月16日至10月19日在北京舉辦“律師公司法業(yè)務技能講座”?,F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講座內容及師資
本次講座的主要內容包括:
1.公司法司法解釋的起草原則、規(guī)劃與具體規(guī)制;
2.公司糾紛的司法審判的難點與焦點;
3.公司法理論中的疑難與焦點問題;
4.外商投資企業(yè)法司法解釋;
5.并購的盡職調查;
6.公司股權并購中的審計、評估實務與報表;
7.國有股權與資產并購的特殊要求與規(guī)范;
8.涉外并購的特殊要求與規(guī)范;
9.公司法律風險的防范。
本次講座擬邀請最高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法官、公司法領域的著名學者、全國律協公司法專業(yè)委員會的部分律師委員以及著名會計審計機構的專業(yè)人士授課。講座內容詳實、權威闡釋、信息量大、具有理論性、實踐性和實際操作性。
二、會務安排
(一)講座地點:
北京中苑賓館(西直門外高粱橋斜街18號,問詢電話:010-51568888)。可乘地鐵至西直門站下車轉乘運通105路、運通205路公共汽車中苑賓館站下車。從西直門地鐵站乘坐出租車到中苑賓館車費約10元。
(二)講座費用:
報到現場交費:全國律協會員1800元,非會員2200元。
提前交費:為鼓勵廣大律師及其他人士積極參加學習,可在2010年10月8日之前通過銀行電匯方式付款或直接到全國律協財務室交費,提前交費的標準為:全國律協會員1600元,非會員2000元。
以電匯方式交費者,請在匯款單上注明律師事務所名稱和參會者姓名,同時必須準確注明所需開具發(fā)票的付款單位名稱、項目內容(會議費或培訓費),并傳真至全國律協培訓部。謝絕郵局匯款!
注意:2010年10月8日之后切勿匯款!已提前交費但因故不能參加講座者,全國律協會員退款1500元,非會員退款1900元。
本公告所稱“講座費用”包括專家授課費、會議費、會議資料費及講座期間的午餐費。講座期間其他費用自理。
(三)住宿安排:
1.如需住宿請在報名表上注明,由會務組代為預定,費用自理。
2.代定住宿地點為會議所在地,即北京中苑賓館(四星級)。
3.住宿標準:212.50元/人/床/送早餐(與他人合住),380元/標準間/天/送一人早餐。
(四)報名方式:
請在報名截止日期之前,將所附報名表傳真、發(fā)電子郵件或寄至全國律協培訓部,報名以收到全國律協培訓部郵件、傳真等回復為準。
報名截止時間:2010年10月8日(注意:因會場座位有限,將根據報名時間先后確定參會人員名單)。
電匯截止時間:2010年10月8日(以銀行匯出日為準)。
報到時間:2010年10月15日09:00—21:00(注意:已匯款者在報到時應出示匯款單收據復印件,執(zhí)業(yè)律師請攜帶律師執(zhí)業(yè)證)。
報到地點:北京中苑賓館。
具體授課時間:2010年10月16日—10月19日。
三、其他事項
(一)結業(yè)證:本次講座將發(fā)給40課時的結業(yè)證。
(二)邀請參加:為充分發(fā)揮培訓示范職能,全國律協繼續(xù)邀請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律師協會選派主管培訓的負責人員一名參加講座,全國律協免除其注冊費(報到時以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律師協會開具的介紹信為準)。
(三)地區(qū)扶持:為支持西部地區(qū)的律師培訓工作,重慶、內蒙、四川、云南、陜西、廣西、貴州、甘肅、青海、寧夏、新疆、西藏等十二個西部?。ㄗ灾螀^(qū)、直轄市)的律師協會,可選派本?。▍^(qū)、市)經濟不發(fā)達地區(qū)的執(zhí)業(yè)律師一名參加本次講座,全國律協免除其注冊費(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律師協會統一擬定名單并加蓋公章,于2010年10月8日之前報送至全國律協,講座報到時以該名單為準)。
聯系地址:北京東城區(qū)東四十條24號青藍大廈501A室
郵政編碼:100007
聯 系 人:馬玖芝、李 鯤
聯系電話:(010)84020218
聯系傳真:(010)64056110
E-mail:acla@163.com
戶 名:中華全國律師協會
開戶銀行:北京銀行紅星支行
帳 號:01090330400120105123069
附件:《律師公司法業(yè)務技能講座報名表》
二○一○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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